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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纠纷的案例

发布时间: 2021-04-18 19:43:38

1、彩礼纠纷案例怎么处理

彩礼,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是要退彩礼的: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这些都不算彩礼,是不退的。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纠纷中女方不需返还的成功案例

彩礼的目的是结婚,如果结婚了则无需返还。

3、如何解决民间彩礼纠纷

全国各地都有彩礼现象。
彩礼表面上都是20万上下的风俗,其实都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商定的,实际差距很大,猫腻都在嫁妆上。
情况一:如果你娶的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20万彩礼会作为女儿的嫁妆返还到小两口家里,岳父额外再添一笔丰厚的嫁妆,比如一辆车,一起带到小两口家里。彩礼和嫁妆一般都会成为新娘的私房钱。
富裕家庭和高学历家庭嫁女儿,首选考虑的是女儿幸福,小两口日子过得舒服。婚后小两口正甜蜜,遇到用钱的时候,媳妇就把这钱拿出来了。
既然彩礼会返还,所以,城里女方反而不太在意彩礼多少,有的时候,三五万就可以了。当然,房子还是刚需。
显然,大家娶媳妇,肯定愿意优先娶富家女儿、高知家庭女儿、城里家庭女儿,但竞争激烈啊,大家都懂。
情况二:如果你娶的穷地方且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地方的媳妇,男方的20万彩礼,会被岳父扣下,也许用于你小舅子娶媳妇用。嫁妆也许就是几床被子。
这种家庭的父母,虽然口口声声说为了女儿的面子,但首选考虑的根本不是女儿的幸福,是趁机收回养育成本,给弟弟娶媳妇。丈母娘可能会一口咬定,全国各地都是20万彩礼0返还0嫁妆,唬不住你就一拍两散,换下一家唬,总有急于娶媳妇,愿打愿挨的。
如果女儿从小被这种重男轻女思想洗脑,也认可了这种思想,会铁了心认定,榨干婆家,贴补娘家,是孝顺的表现,是美德。一般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才会反对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反对父母在自己婚姻牟利。这也是很多家庭,不愿意女儿读太多书的原因。
如果男方家庭情况不好,娶媳妇不容易,也只能眼看着彩礼钱被拿去,给小舅子娶媳妇用,就当花钱买了个媳妇吧。谁让你娶不到城里媳妇呢?
但要谨防一种情况,女方索要巨额彩礼后,被女方父母扣下。新娘两手空空,嫁到婆家,见到婆家家产被彩礼榨干,家徒四壁,还有巨额债务,日子很苦,于是经常跟新郎吵架,回到娘家后,不愿再回婆家,甚至提出离婚,并外出打工玩消失,甚至另找男人。但女方父母又不肯退还彩礼,导致男方人财两空。两家反目成仇,甚至引发刑事案件。这是天价彩礼导致悲剧的典型情况。
如果男方家境不错,或是城里人,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娶媳妇也不是很难,就轮到女方纠结了。
中国各地普遍都有低娶高嫁的习惯。村里的姑娘想嫁到镇上。镇上的想嫁到县城。县城的想嫁到市区省城。省城的想嫁到北上广。
但城市男方没有天价彩礼的风俗,只想给1万红包意思一下。
女方又想趁机赚一笔,不然觉得对不起父母,自己也会很没有面子。
男方的筹码是家境好,让女方姑娘很动心。这时男方态度就敢于强硬一点。
婆婆劝儿子另找个城里媳妇,免得娶到家的媳妇是个扶弟魔。
女方丈母娘的第一个筹码,是从小对女儿思想的灌输。于是一边强调风俗,口口声声为女儿面子。第二招是藏女儿的户口本。第三招举着农药瓶,逼女儿向男方讨要彩礼钱,日后好给弟弟娶媳妇。
城里男友态度强硬。这时又有村里小伙上门提亲,愿意倾家荡产掏30万彩礼,还不要嫁妆。
这就纠结了。
嫁给城男,自己婚后幸福,但家里父母得不到多少彩礼钱。
嫁给村男,父母得到巨额彩礼钱,但自己婚后日子会很清苦。
情况三:当然,也有折中情况,20万彩礼,返一半扣一半的。
情况四:比较极端的一种情况,就是婚前双方家长谈的时候,女方见男方家境还可以,不想谈崩,就答应彩礼走个过场,婚后返还。婚后就黑不提白不提耍无赖,媳妇再哭哭啼啼让你别逼她父母。
所以,婚后退不退彩礼这个问题,有退的,也有不退的,取决于婚前两家的博弈。
女孩们的想法也是两个极端。
有的偷户口本跟男友登记,自己扣下彩礼钱,婚后养儿子用。父母谴责她没良心,她谴责父母卖女儿。说不清谁对谁错。
有的坚决为娘家挣一大笔彩礼钱,哪怕婚后到婆家吃苦还债。平时赚点钱,就像樊胜美,拼命贴补娘家。婚后不管儿子,也要管弟弟。老公谴责她是扶弟魔,她谴责老公没良心。说不清日子能不能过下去。
最后,补充一点法律知识。希望大家不会用到。
鉴于国内骗婚骗彩礼现象泛滥,榨干男方父母终生积蓄,导致生活困难、举债,进而导致多起纠纷、斗殴、放火、持械杀人等重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案例:2013年江苏省宿迁市一女子悔婚拒不退20888元彩礼,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案例:2015年,浏阳市杨花乡山斗村的村民张某与广西女子柳某结婚了。可是就在领了结婚证的第二天,新娘子不见了,手机也打不通,彩礼钱被女方带走。法院判女方返还彩礼。但女方至今下落不明,彩礼无法追讨。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男方必需证明自己生活困难,才能要回彩礼。一年内能要回一多半。两年内能要回一少半。超过两年,就彻底要不回来了。而且,媳妇很可能会以离婚为要挟,不让你起诉女方父母,讨要彩礼,
如果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简单的说,如果女方要是真不要脸了,婚前索要巨额彩礼,比如20万,然后跟男方领结婚证,举办婚礼,并婚后共同生活几个月,然后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并不肯返还彩礼。男方可能就真没办法了。女人每年换地方干上这么一两票,每票榨干一个普通家庭,比当妓女赚的都快。
有这样的案例,女方偏婚,彩礼到手,留给弟弟,自己远走高飞。甚至还有骗了彩礼,跟情人一起远走高飞的。
如法院判定女方蓄意骗婚牟利的(两次以上从彩礼获利,躲避法院传唤或警方追捕),会立案侦查,发全国通缉令,抓捕后仿照诈骗罪量刑。数额巨大的(10万以上),借鉴判例,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想离婚,能不能向岳父要回彩礼?可以。前提是新娘想向娘家父母要回这笔钱。
2013年,连云港市东海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女儿状告父母,要求返还其丈夫于婚前给付的彩礼一案。法院认定,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说送赠给谁的,就是赠给谁的。男方只要表明,彩礼是赠给新娘本人的,新娘就可以要求自己父母返还这笔彩礼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决两被告立即返还女儿20万元。
最后说一句,彩礼现象是供求关系决定的,谁也没办法。想不被骗彩礼,最好谈一年以上的恋爱,争取婚前怀上bb。

4、有谁可以提供有关于订婚彩礼纠纷的最高法院判决文书啊,我跪谢

上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彩礼纠纷就可以了

5、彩礼诈骗案例

你的彩礼可以退还,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高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6、男方起诉女方要彩礼钱,这属于什么案例,民事纠纷吗

男方起诉女方要彩礼钱,是民事纠纷,法院确定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
这一专类的属案件全国所有的基层法院都有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7、民事案件,彩礼纠纷?

三金问题可以提,到时候直接把三金原物退回他都可以啦。相对来说这个彩礼钱大部分都是两家协商解决,很少有能全部退还的。假如在这期间男方和女方发生了超越友谊的关系。可以在彩礼中扣留一部分作为自己的补偿。不过具体事情具体对待。可以先通过中间人两家协商解决,如果不成的话再考虑都法律途径。即使上了法院的话也不会先行判决,而只会让两家先行协商。

8、谁能给几个关于结婚彩礼的例子,成功的失败的都可以。

岳母向我追加彩礼钱 小辉 33岁 公务员尽管过去了很多年,但说起这彩礼,我心里还是会有些不舒服。当年我结婚的时候,我岳母还要我追加2万元的彩礼钱。我老婆家在农村,当年她考上大学,跳出农门也不容易。我们恋爱了2年就走到了结婚这一站。结婚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却发生了不那么令人高兴的事。谈恋爱时,丈母娘拿我当块宝,在农村逢人就说,我女儿运气好,我未来女婿条件要多好有多好。每次我去,丈母娘对我是客气得不得了。可是没想到一谈到结婚这事,丈母娘就开条件了。我原本打算给他们3万元彩礼钱,可丈母娘却说,还得另给2万。当时我就想不明白了,这3万元是我自愿给的,况且我们宁波这边女方一般都会把彩礼换作嫁妆。可是,这多出来的2万元是怎么回事?丈母娘理直气壮地说:“我把女儿拉扯大,供她吃,供她穿,还供她上学,最后把大活人交到你手上,你给我们点钱不应该啊,难道我们白养她那么多年啊。”这话听着怎么都不是个味,可是我跟我老婆感情还是很好的,我又不想让老婆为难,就拿出了2万元钱。可是因为这件事,我至今对丈人丈母娘心里一直有疙瘩。自己攒钱出彩礼方利萍 29岁 办公室文员我和老公是大学同班同学,他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人。我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选择了他,呵呵,感觉对了就开始恋爱了。我老公是武汉人,大学毕业后因为我的关系,在宁波找了份工作。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这么多年风风雨雨走过来也不容易,感情也是越来越好。他家境不宽裕,当年买婚房,公公婆婆拿出10万元已经是“伤筋动骨”了,后来要结婚,我再也不想让他们来掏彩礼钱了。可是,我家在农村,大家还是把彩礼钱看得很重,而且地方小,又都认识,谁家女儿出嫁,收了多少彩礼马上就会传开。要是没有彩礼,我父母会很没面子。当时我们就决定,这个彩礼钱由我们两个出,就当是孝敬父母的。那段时间,我和老公过得挺艰难。辛苦了大半年,攒够了2万元,就给了我父母,算是彩礼钱。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钱不是最重要的,感情好才是最重要的。我只希望以后大家过得开心,父母健康就好。彩礼最后成了我们的财产丁唯晓 27岁 事业单位我是去年结的婚,我跟我老公谈了4年恋爱,两人都没有结婚的打算,可双方父母坐不住了,今天说“老大不小了,该结了”,明天催“你们到底想拖到什么时候啊”。结婚总是躲不过去的,得,那就结吧。我们俩都是80后的,对一些婚嫁风俗没有研究,也不想去研究,反正都交给双方父母来操持。以前我去婆婆家,我妈会偷偷地问我:“你婆婆给了你多少见面礼呀?”反倒是要结婚了,我爸妈没提什么彩礼钱。我老公是嘉兴的,我也不知道他们那边流不流行送彩礼,既然我父母不提,我自然更是无所谓了。后来还是婆婆主动开口了:“我给亲家68888元,算是给你们宁波办婚宴的钱。”事后我想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彩礼钱吧,只是换了种说法而已。等喜宴办完,我爸说,你婆婆打到你们银行卡里的钱就不用转过来了,我们再往你银行卡里添点钱,你们俩去买辆车好了。现在回头想想,这彩礼彩礼,最后还是辗转到了我们手上,成了我们的财产。没收彩礼照样幸福着过李琼飞 31岁 教师当年,我和老公谈恋爱的时候,跌破很多人的眼镜。我老公家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固定收入和医疗保险。他还有一个弟弟,当时在念高中,现在已经读大学了。我是家里的独女,父母都是事业单位的,劳保、医保都齐全,也有一笔积蓄。我觉得虽然他家条件不好,但是他上进心强,能吃苦,也很会照顾人,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很好。可是,当时父母却坚决反对我们交往,“跟他结婚,你得多吃多少苦!”为此,我还跟我爸妈冷战了一段时间,只要一提到我老公,我就哭。最后,我父母还是“投降”了,因为他们也发现我老公除了家里条件差点外,人确实很好。我至今仍从心底里感激我父母。当年,我们的婚房,是我爸妈用他们的积蓄付的首付。结婚时,考虑到我老公家的情况,也没要一分钱的彩礼。现在我们过得很幸福,老公依然很疼我。他也一直念着我爸妈的好,对我爸妈很孝顺。来源: http://www.lawtime.cn/info/hunyin/jiehuncaili/2009030522472_2.html

9、关于彩礼返还案例分析?

[关于彩礼返还案例分析]
农民工张某打工四年,非常艰辛积攒四万元钱,相中一个姑娘,订婚张给李家过二万元彩礼,结婚登记手续办了之后,小夫妻接触多了,感受越来越不好,双方都很理智,决定不结婚了,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二万元彩礼金方面双方争议非常大,男方说这两万元来的不容易,给你这个钱是为了结婚,不结婚了彩礼钱必须退,女方说,婚结不成两个人的责任,给彩礼是自愿赠与,给付后不得反悔坚决不能退。这样的的问题法律是怎样规定,应当怎样处理?
彩礼的性质是民间习俗,首先是当地有这种习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三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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